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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伙伴公告列出了本次收购的CDMA详细资产,其中包括:自交割之日起中国联通帐单及手机号为133和153号段的CDMA用户;CDMA业务有关的传输设施;若干CDMA网络共用资产;北方十省的若干营业厅;相关资产产权、关于CDMA业务的手机终端、使用CDMA的相关机房及设备、IT系统及网络设备、相关的动产和不动产。
中国电信表示,有关收购部分的业务划分及清查、转让机制等方面的原则,双方自交割日起后20天内编制最终清单,将用收购协议取代所有之前的口头和书面协议。
对于C网转让费用,中国电信将分三期支付给中国联通,首次支付于交割日或之后3天内进行,支付70%,另20%于交割完成后3日内支付;2009年3月31日前支付最后10%的价格。
根据收购协议,中国电信自交割之日起所拥有的中国联通所有CDMA业务及相关资产(其中包括联通澳门公司及联通华圣99.95%权益),剩下的0.5%由中国电信集团向联通母公司收购。
据悉,2008年及2009年,中国电信集团不会向中国电信收取最低年度网络租赁费。2010年的C网最低年度租赁费则为2009年租赁费总额的90%。此外,双方还设定了最高租赁费,2008年的最高租赁费不超过40亿元,2009年的最高租赁费不超过200亿元,2010年最高租赁费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。(CCTIME飞象网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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